2016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考生须知
2016-03-19 08:40:14 浏览:1106

一、复试工作领导小组

组长:王长生

副组长:由忠录

成员:邢永恒  赵龙铉  孙琪  翁前锋  靳奇峰  王凤平  王秋  毛军生

二、复试流程及时间安排

(一)、调剂考生

1. 3月22日8:00-9:00,资格审核,地点:理化楼C517。

检查并保留考生学信网的学历/学籍认证报告或者电子注册备案表。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(自带)。调剂资格审核:同一门类,考试科目相似,调入调出的门类线都要过,专业科目考数学一定得考数学。

2. 3月22日9:00-9:20,召开考生会议,地点:理化楼C401。

3. 3月22日9:30—11:30,专业面试,地点:

“无机化学”和“应用化学”C511

“物理化学”和“高分子化学与物理”B202

“课程与教学论(化学)”C409。

4. 3月22日14:00—16:00,专业笔试,地点:C401。

5. 3月23日,报拟录取名单给研究生院,以研究生院确认的拟录取为准。拟录取名单要有姓名、调剂专业代码、调剂专业名称、复试成绩及联系电话。学院拟录取名单提交研招办,2天内未在网上确认的考生,将取消拟录取资格。


(二)、第一志愿考生

1. 体检。时间:请查看研究生院网站的安排。地点:北院门诊部。

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、准考证。体检费60元(自备零钱),直接交门诊部。体检时空腹。

2. 3月26日,8:30-11:30,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理化楼C517报到,进行资格审查。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下述材料:

   (1)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(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);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,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明,无此证明者不予复试。

   (2)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就读学校有效员工证,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(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)。

   (3)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毕业两年以上,报考公共管理硕士、旅游管理硕士需毕业五年以上), 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(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)。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在学证明,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(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)。

   (4)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能力的各种背景材料,如正式发表的文章、科研成果鉴定书、获奖证书、本科毕业论文概要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。  

   (5)校卫生所体检收据或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结果。

3. 3月26日,13:00,召开考生会议,地点:C416。

4. 3月26日,13:30,心理测试,地点:理化楼C513。(考生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)。

5. 3月27日,8:00—11:30,外语口语听力交流能力(10分)、专业知识面试(40分)。

考生准时向复试小组报到。

分组名单(复试当日张贴在各测试地点门上)及地点安排:

无机化学

第1组:测试地点:C512

第2组:测试地点:B608

第3组:测试地点:C511

有机化学、高分子化学与物理

第1组:测试地点:C718

第2组:测试地点:C808

物理化学、应用化学

第1组:测试地点:C805

第2组:测试地点:B204

分析化学

第1组:测试地点:C821

第2组:测试地点:C820

学科教学(化学)

第1组:测试地点:C409

第2组:测试地点:C406

6. 3月27日,14:00—16:00,专业笔试。地点:田家炳楼C101。

第1组:学科教学(化学)、无机化学、应用化学

第2组:有机化学、高分子化学与物理、物理化学、分析化学

7. 3月28日,11:00前,将复试成绩单报到研究生院。

8. 3月29日,12:00,考生到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复试结果。

三、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

(一)、调剂考生复试办法

1. 复试科目由专业知识面试、专业能力笔试组成。复试考试满分为150分,其中:专业知识面试30分、专业能力笔试120分。

2. 专业能力笔试考试科目:

课程与教学论(化学)、学科教学(化学)专业:化学教学论

无机化学、应用化学专业:无机化学

分析化学专业:分析化学

有机化学、高分子专业:有机化学

物理化学专业:物理化学

参考书目请查阅招生简章。

3. 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=初试外语成绩×50%+复试成绩。

(二)、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办法

1. 复试科目由外语口语听力考试、专业知识面试、专业能力笔试组成。复试考试满分为150分,其中:外语口语听力交流能力10分、专业知识面试40分、专业能力笔试100分。

2. 专业能力笔试考试科目:

课程与教学论(化学)、学科教学(化学)专业:化学教学论

无机化学、应用化学专业:无机化学

分析化学专业:分析化学

有机化学、高分子专业:有机化学

物理化学专业:物理化学

参考书目请查阅招生简章。

3. 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=初试成绩×60%+复试成绩×40%。

四、关于录取

首先录取缺额专业的调剂考生,人数不得多于相应专业的缺额数;然后录取第一志愿考生;最后,再根据各专业剩余名额,录取调剂考生。具体安排如下:

(一)、调剂考生录取办法

1. 复试结束后,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报考专业、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,按照各专业剩余调剂名额录取到各专业。如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而涉及报考专业相同的情况,将加试专业能力面试,按加试成绩确定其专业。

2. 如物理化学和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仍有剩余调剂名额,根据无机化学尚未录取考生的意愿,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,直至完成缺额人数。

3. 本录取办法的解释权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。

(二)、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

1. 复试结束后,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报考专业、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。

2. 初试报考学科教学(化学)、总成绩在该专业排名前13名的考生录取到学科教学(化学)专业。

3. 初试报考无机化学、有机化学、物理化学、分析化学、应用化学、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的考生,复试合格按总成绩排序录取到初试报考专业。

4. 如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而涉及专业选取的情况,将加试专业能力面试,按加试成绩确定其专业。

5. 复试不合格的(即面试不合格,或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总成绩60%的考生,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同等学力考生,或体检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学院复试规定的考生)不予录取。

五、其它事宜

1. 考生应严格遵守复试时间安排,未参加复试者取消复试资格。

2. 考生须自带铅笔、橡皮和计算器。

3. 其它未尽事宜请参见我司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。

4. 复试工作联系人及咨询电话:

毛军生(82158329,13942040751)、由忠录(82156989,1319016875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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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3月18日